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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0人涉诈被捕,受害者损失超过130万元
新加坡警方逮捕了20名涉嫌参与诈骗相关案件的人,这些案件总损失金额超过130万元。被捕的20人包括15名男子和5名女子,年龄介于19岁到49岁之间。
警方在2026年4月12日发文告说明,这批人涉嫌协助进行多种与诈骗有关的“钱骡”活动。
这些案件涉及好几类常见骗局,包括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求职诈骗、电商诈骗,还有投资诈骗。
警方调查发现,这20名嫌犯涉嫌把自己的银行户头交出去,或者直接卖掉银行户头,让犯罪团伙拿来洗黑钱。也有人涉嫌欺骗银行开设户头,之后再把自己的网银登录资料交给陌生人使用。这样的做法,等于是在帮诈骗集团处理骗来的钱。
这20人接下来会在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之间被控上法庭,面对的控状包括教唆欺骗、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以及教唆未经授权进入电脑资料等罪名。
根据新加坡现行法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欺骗罪,刑罚同样是最长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若涉及协助未经授权进入电脑资料,初犯可面对最长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新加坡从2025年12月30日起,也已经加强对诈骗集团相关人员的处罚。诈骗犯、诈骗集团成员,或负责招募成员的人,一旦罪成,将面对强制鞭刑,最少6下,最高可达24下。
至于协助诈骗犯洗钱的钱骡,则可能面对最高12下的鞭刑。
警方说,这些更严厉的处罚也涵盖某些洗钱罪行、Singpass相关罪行,以及部分SIM卡相关罪行。
警方也提醒,在“设施限制框架”下,凡是涉及钱骡相关罪行的人,不论是正在接受调查、被评估为有风险、曾被警方警告、接获罚款处分、被控上庭,还是已经被定罪,都可能面对银行服务和手机线路订阅方面的限制,以防他们继续涉及诈骗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