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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非法载客跨境!新加坡法院下令充公,车主不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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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马来西亚注册汽车因为被用来非法跨境载客,已经被新加坡法院下令充公归国家所有。车主不服这项命令,准备提出上诉。

涉案车主是31岁的马来西亚男子 Tkhisenwara Rau Athi Naidu。他住在新山,之前使用自己的马来西亚注册汽车,把一名乘客从新加坡 Clementi 的 Sunset Way 载到新山,并收取70新元车资。

问题是,他的车并没有合法执照,可以作为公共服务车辆载客收费。

虽然这辆车本身有保险,但保险范围并不包括“收费载客”用途。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意外,第三方风险未必受到有效保障。

这也是为什么新加坡对非法跨境载客一直管得很严。很多人可能觉得,只是顺路载人、赚一点车资,应该没什么大不了。但只要涉及收费载客,就不只是普通私人车出行,而是公共交通和保险责任问题。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5年9月30日早上大约10点35分。当时 Tkhisenwara Rau Athi Naidu 的车辆在兀兰关卡被拦下检查,车内当时有一名乘客。

车辆之后被扣押,并在案件审理期间继续被扣留。

根据5月26日公开的判词,Tkhisenwara Rau Athi Naidu 已经承认,他在没有有效执照,也没有适用于第三方风险的有效保险下,把一辆马来西亚注册车当作公共服务车辆使用。

他之后被罚款1,800新元,并被禁止持有或考取任何等级驾驶执照12个月。

不过,事情没有到这里结束。控方之后要求法院下令充公他的车辆。根据《道路交通法令》,这类车辆充公属于强制性安排。

Tkhisenwara Rau Athi Naidu 希望拿回自己的车。他向法院表示,这辆车是他向融资公司借了大约十一万令吉,也就是约三万五千三百六十五新元购买的,而且贷款需要还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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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自己已经缴付罚款,车贷对他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不过,融资公司代表并没有反对车辆被充公,因为对方也明白法律规定是强制性的。

District Judge Shawn Ho 表示,Tkhisenwara Rau Athi Naidu 还有车贷要还,并不能推翻法令里的明确强制措辞。法官也指出,法院没有酌情权,不能因为求情理由而拒绝发出充公令。

陆路交通管理局早前也加强打击非法跨境召车服务。法院指出,从2025年7月到2026年2月27日,陆交局已经检查超过3,200辆车,并扣押185辆涉及非法跨境召车服务的车辆。

近年来,新马跨境交通需求很高,尤其很多人往返新加坡和 Johor Bahru,会希望找更方便、更直接的交通方式。有些乘客可能觉得非法载客比较便宜、比较灵活,也有人觉得比排队等合法德士方便。

但风险其实不小。

对乘客来说,如果坐上非法载客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保险赔偿可能会变得很麻烦。因为车辆本身可能没有覆盖收费载客用途,乘客权益未必有保障。

对司机来说,风险更大。除了可能被罚款、吊销驾驶资格,车子还可能直接被充公。车贷还没还完也一样,法院未必能因为经济负担而改变充公命令。

这起案件也刚好发生在新马跨境德士安排出现变化之后。这个月开始,合法跨境德士往返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时,已经可以有更灵活的下车地点,也增加了更多上车点。

这项调整原本就是为了让合法跨境交通更方便,减少大家转向非法载客服务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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