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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大马男来新加坡涉案,最高可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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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马来西亚男子涉嫌受诈骗集团指示进入新加坡,负责提取和收取诈骗得来的款项,结果入境不到6小时,就被新加坡警方逮捕。

3名男子年龄介于22岁至24岁。警方调查发现,他们疑似接受马来西亚诈骗集团安排,来到新加坡执行任务,包括在不同地点的自动提款机提款。

除了提取现金,他们也被指可能负责向本地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和金条,再把这些财物转交给诈骗集团。

反诈骗指挥处接获有关一名23岁马来西亚男子的情报后,与移民与关卡局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随后确认,另外2名男子也和他一起进入新加坡,并涉嫌参与相同活动。

3人最终在入境后的6小时内全部落网。

警方在行动中搜出并扣押69张银行卡。初步调查显示,这些银行卡涉及超过20起诈骗案,并曾被用来提取约20万新元的诈骗款项。

调查也显示,3名男子疑似按照马来西亚诈骗集团的指示,带着多张银行卡前往新加坡不同地点的自动提款机提款。

这类人员通常被称为“钱骡”或诈骗跑腿。他们可能负责提供银行账户、保管银行卡、提取款项、接收现金或贵重物品,再把诈骗所得交给幕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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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些人不是直接联络或欺骗受害者,只要协助诈骗集团转移、提取或保留犯罪所得,也可能面对严重刑罚。

涉案的23岁男子面对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控状。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罚款5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另外2名分别22岁和24岁的男子,则面对未经授权获取电脑资料的控状。

一旦罪成,他们各自最高可被判坐牢2年、罚款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也注意到,近来有越来越多马来西亚人进入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收取现金、金条和其他贵重物品。

一些诈骗集团可能会以高额报酬、快速赚钱或短期跑腿工作为诱饵,招募人员跨境执行任务。

不过,参与者一旦负责收款、提款或转移财物,就可能成为诈骗案件的一部分,不能以自己只是听从指示或不知道完整诈骗过程为由,逃避法律责任。

警方警告,参与诈骗活动的钱骡除了面对监禁和罚款,也可能被判最多鞭打12下。

当局强调,会严厉对付任何涉及诈骗活动的人,涉案者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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