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买12份保险,澳洲看房后身亡
一名新加坡男子 Cheong 在澳洲维多利亚州看房时,从一栋33楼高的大楼坠下身亡。事情发生前,他曾经密集购买了12份人寿保险,总保额高达S$690万,但他的年薪只有S$75,000。
根据法庭文件,他的妻子提起诉讼,要求根据人寿保险单获得 100 万赔偿。
这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在保险赔偿方面 – 他的妻子(也是前保险代理)事后向其中一间保险公司申请S$100万的赔偿金,但最终被高庭驳回。
根据报道和法庭文件显示,Cheong 和太太 Tan 在2009年之前,都是保险代理,两人育有一子。 Cheong 在2014年3月至6月之间,就在新加坡向几家大型保险公司签下最后6份人寿保单。
过了大约两年,男子于2016年9月26日在澳洲发生坠楼事故。澳洲维多利亚验尸庭判定死亡属于意外,是因“高处坠落导致的多重创伤”。
妻子在2021年入禀法院索赔,但新加坡高庭表示,男子在填写AIA那份S$100万的保单申请时,曾在“是否还申请其他保单”这一题上填写“没有”,而这就是决定性的问题。
调查时,处理这起理赔案的公司 Crawford & Company 发现,他总共买了12份保单,总额约S$6,854,750。但他去世后的遗产执行文件里,只列出7份保单,总额约S$2,764,000。
法院因此认为,男子在申请保险时没有如实申报已有和正在申请中的保单,加上之前还有3份人寿保险的申请纪录,属于重大遗漏和虚假申报。
在保险行业里,就算你有经济能力买下高保额,保单也不能随便批。
一般来讲,20到40岁之间的人,最多只能投保到年薪的30倍。以男子申报的年薪S$75,000来算,他最多只能保S$2.25百万,而他签的保险是这个数目的三倍。
高庭也说,如果男子当初诚实申报这些已有保单,他根本不会被批下这份S$100万的AIA保单。
此外,法院还提到,妻子本身曾是保险代理,理应了解这个规则。而她在提交文件时只列出7份保单、没有交代另外5份,也让她在法官眼中“行为可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