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BCA明确:公寓附例不能禁止业主出租单位
公寓屋主能不能被限制出租?答案是:不能!
新加坡建设局明确表示,公寓管理机构制定的附例,不能限制业主出租、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自己单位的权利。
建设局是在回应芽笼一座公寓的争议时作出说明。该公寓管理机构早前通过附例,禁止部分外籍劳工入住,引起一些业主质疑,这类规定是否超出公寓管理机构的权限。
建设局指出,公寓附例的主要用途,是管理和规范公共区域的使用,而不是决定业主可以把私人单位租给谁。若业主认为某项附例无效或不合理,可以通过公寓会议要求修改,也可以向分层地契局提出申请。
这起事件涉及位于芽笼的Casa Aerata公寓。
Casa Aerata共有78个单位。部分业主把单位出租给公司,再由公司安排员工居住。
受影响业主表示,他们在2026年4月收到律师信,指他们允许建筑业工作准证持有人住在单位内,违反公寓附例。
有关附例是在2025年3月由公寓的分层地契管理机构,也就是MCST通过。
附例规定,单位不能用来安置工作准证持有人,同时也不能让其他人士入住少过3个月。
这项规定等于禁止部分短期住宿安排,也对可以居住在公寓内的外籍员工类别作出限制。

第2项附例只允许部分外籍员工租住
Casa Aerata管理机构过后又在2026年1月通过另一项附例。
新附例规定,只有“符合资格的外籍员工”可以租住公寓单位。
获准入住的群体包括Employment Pass和S Pass持有人,也包括马来西亚籍工作准证持有人,以及服务业工作准证持有人。
不过,从事建筑业的非马来西亚籍工作准证持有人,并不在允许入住的范围内。
业主当时被要求在2026年3月31日前修改不符合规定的现有租约。
管理机构也通知业主,若没有遵守规定,可能被征收200新元行政费,并面对进一步法律行动。
BCA:附例主要管理公共区域
建设局在2026年6月26日说明,分层地契管理机构拥有制定附例的权力,但这项权力有明确范围。
公寓附例主要用于管理、维修和改善公共区域,也可以规范居民如何使用公寓设施。
例如:管理机构可以针对游泳池、健身房、停车场、电梯、大堂、烧烤台和其他公共空间制定规则。
附例也可以处理噪音、清洁、安全、设施开放时间、访客使用方式和公共区域行为等问题。
不过,建设局强调,附例不能限制业主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自己单位的权利。
换句话说,业主拥有自己的私人单位,同时与其他业主共同拥有和负责公寓的公共区域。 MCST能够管理公共部分,但不能随意扩大权限,直接决定业主是否可以出租私人单位。
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
公寓的日常管理一般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业主选出,主要负责监督公寓财务、维修、设施管理、保安和日常营运。
MCST也可以在常年大会或特别大会上,通过附例来管理公共区域。
不过,即使某项附例经过投票通过,也不代表它一定不会受到挑战。
若附例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或对业主的产权造成不适当限制,业主仍可以要求检讨其有效性。
业主可在大会提出修改或废除
建设局表示,业主若希望修改或废除已经通过的附例,可以在MCST常年大会或特别大会提出动议。
常年大会通常每年举行,业主可以在会议上讨论管理费、维修项目、预算和附例等事项。
若问题比较紧急,业主也可以推动召开特别大会。
业主需要按照公寓的程序,在会议前提交动议,并争取其他业主支持。
如果足够业主同意,现有附例可以被修改或撤销。
也可向分层地契局申请裁决
若业主和管理机构无法通过内部会议解决争议,业主可以向分层地契局提出申请。
分层地契局是专门处理分层地契产业纠纷的仲裁机构。
它可以处理MCST与业主之间的争议,包括附例是否有效、管理机构是否超越权限,以及公共区域管理等问题。
在Casa Aerata事件中,建设局表示,受影响业主若质疑附例的合法性,可以把案件交给分层地契局处理。
Casa Aerata的业主目前仍在考虑下一步行动。
只有12名业主出席通过首项附例的会议
部分Casa Aerata业主也质疑,首项附例通过时,出席会议的业主人数太少。
据报道,当时只有12名业主参加有关大会,但Casa Aerata共有78个单位。
不过,出席人数少,并不一定代表附例自动无效。
律师Kok Yee Keong较早前解释,只要支持动议的业主,代表出席会议者至少75%的分层价值,附例仍可能有效。
分层价值是分层地契产业中用来计算投票权和管理费比例的数值,并不完全等同于单位数量。
因此,即使只有少数业主出席,只要会议程序符合规定,而且支持者掌握足够分层价值,动议仍有可能通过。
会议程序也必须符合规定
除了投票比例,MCST通过附例时也必须遵守程序。
其中包括提前至少21天向业主发出会议通知。
若会议开始时没有达到法定人数,通常也必须先等待30分钟,之后才能按照相关程序继续开会。
如果管理机构没有正确发出通知、没有遵守法定人数规定,或没有按照所需投票门槛通过动议,附例可能面对程序上的挑战。
不过,即使程序完全正确,附例内容本身仍不能超出MCST依法拥有的权限。
因此,Casa Aerata争议的重点不只是当时有多少业主出席,也包括MCST是否有权通过限制特定租户入住的规定。
业主出租单位仍须遵守其他法律
建设局说明公寓附例不能限制出租权,并不代表业主出租单位时完全不受其他规定约束。
私人住宅出租仍须遵守新加坡现有法律和政府规定,包括最低租期、单位居住人数、消防安全和移民身份要求。
业主也必须确保租客拥有合法居留身份,并按照规定登记租客资料。
若单位被非法改装、过度拥挤,或违反住宅用途规定,有关当局仍可以采取行动。
换句话说,MCST不能通过附例随意剥夺业主出租单位的权利,但业主仍必须遵守全国适用的房屋、移民和安全规定。
公寓管理机构仍然可以制定规则,处理居民或租客在公共区域的行为。
例如:若有人制造过度噪音、损坏设施、阻塞走廊或违反游泳池规定,管理机构可以按照适用于所有居民的规则采取行动。
但若附例不是针对实际行为,而是直接禁止某一类合法租客入住私人单位,就可能涉及超越管理权限的问题。
建设局这次说明,为公寓业主和管理机构划出较清楚的界线:MCST可以管理公共区域和社区秩序,但不能通过内部附例,取代业主依法拥有的出租和处置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