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房东在新加坡不应该做的 9 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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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便进入房客房间

租赁协议 (TA) 条款应会规定房东何时可以进入该房产。 如果您使用房地产代理委员会 (CEA) 提供的模板 TA,请注意以下行:“租户应允许房东……在事先预约的所有合理时间进入房屋……”。

综上,房东不能随心所欲地潜入房屋进行“抽查”。

另外,如果租房东西丢了!房东该怎么解释?

他们需要事先联系租客以获得许可; 如果需要,租客可以要求以预约方式让屋主上门。再者,由于法律并未对 TA 的条款进行标准化,因此大家可以在签约前加上这一条款。

顺道一说,有些房东可能对此很狡猾。 他们可能会突然带着一篮子水果、饮料等过来,以示友好; 但这可能是一种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检查房子的方法!大家要提防!

2.在租屋期间,让其他人上门

有时,房东试图出售房屋时或者在租客租约即将结束时寻找其他的代替者而开放其他人上门看房。但根据TA所示,房东应在48小时前告知租客。这是因为看房过程将会向他人展示屋内空间,期间将会侵犯租客隐私而需提前告知租客做好准备。

3.家里东西坏,却不修

房屋确实需要定期维修,许多不良屋主都会选择无视这项需求。而且在许多租聘合约下都明确禁止租户进行屋内改动,如有出错,租户需要为此附上责任。其次,这是房东的财产和责任。 他们应该找专业人士来进行维修,以确保屋内良好状况。

4.随便更改合约条款

租约一旦签署,房东就无法在租约期间添加或更改租约。 例如:如果租客的租约为期 12 个月,并且在 TA 说表明租客可在單位内吸烟(窗户打开),那么房东就不能在第三个月突然禁止租客在屋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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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房东可能会尝试达成非正式协议(例如:如果您同意不再在家里吸烟,他们收取的租金将低于 TA 规定的租金)。 而我们并不建议接受这种交易,因为这意味着双方现在都违反 TA条约精神。 如果出现争议或法律问题,可能会让双方都处于不利地位。

5.安装侵犯租客隐私的监控设备(例如:CCTV)

房东不应在房屋内安装隐藏摄像头或其他未公开的监控设备而不告知租客。 故此,租客需在签约前与屋主进行确认。当然,其中也有例外就是针对屋外的监视设备, 例如:针对公共走廊的闭路电视则是被允许的。

6.在家中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

租客切勿接受由屋主储存危险或非法物品的请求。因为,房源内不得存在未经许可的烟盒、盗版电影 DVD、外来动物器官等物品。再者,法律上也很难界定非法物品的所属权,因此会容易让租客蒙受伤害。

7.房东不可随意换锁

无论是否存在任何争议,房东都不得以这种方式将租客拒之门外。 屋主也不能通过更换门锁来“没收”租户的物品。如果发现房东这样做,请寻求法律帮助。

8.租赁期间,房东不得在租客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非必要装修工程

假设房东想在客厅安装新的功能墙,或者更换所有地砖而非必要情况下,租户有权拒绝。

9.屋主需要按照合约提供其中提及家具

租户需知租聘合约内所涉及家具,因为租户有权使用该使用权。举例,如果租客租了一套设施齐全且配有烘干机的公寓,那么房东则不能不提供该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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