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洛公寓业主漏水索赔逾$70,000,最终只获约$7,600
一名新加坡公寓业主声称,楼上单位漏水导致家中电箱短路起火,也令全家迟了数个月才能搬进新买的转售单位,因此向楼上邻居索赔超过70,000新元。
不过,分层地契局审理后认为,楼上单位2间厕所的防水层确实有问题,但损坏电箱的大量漏水,更可能来自楼下业主自己单位内的水管。
分层地契局也认为,这户家庭延迟入住,主要是因为装修工程仍未完成,而不是楼上邻居造成的漏水。
大部分赔偿要求最终被驳回。楼上业主只须支付3,000新元维修赔偿、45.15新元报告费、600新元聆讯费和4,000新元法律费用,总额约7,645.15新元。
争议发生在Bedok Court
这起纠纷涉及Bedok South Avenue 3的Bedok Court公寓。
申请人Sumeet Kumar拥有楼下单位,被申请人Chee May Wenn则是正上方单位的业主。
Sumeet Kumar买下转售单位后,在搬入前展开大规模装修,包括敲墙、重新铺设水管、更换电线、安装木工和重做部分空间。
公寓管理机构批准的主要装修期,从2025年6月6日至7月26日。
Sumeet Kumar一家当时住在其他租赁单位,租约在2025年8月10日到期。他原本计划在租约结束后,直接搬进完成装修的新家。
2025年6月首次发现漏水
2025年6月,Sumeet Kumar发现天花板有水漏进单位的庭院和后方工作区。
Chee May Wenn接获通知后,按照楼下装修承包商的建议,在2025年7月维修洗衣机和厨房地漏周围的位置。
维修完成后,Sumeet Kumar在7月29日通过电邮确认漏水已经停止。
分层地契局认为,这一轮漏水程度相对轻微,主要影响庭院和工作区,并没有令整个单位无法居住。
有关漏水也在合理时间内得到处理。
装修到9月仍未完成
虽然早期漏水已经处理好,但Sumeet Kumar一家没有在8月搬入。
到了2025年9月,单位内仍有大量装修工程尚未完成。
Sumeet Kumar在聆讯中承认,厕所还没做好,房间也没有橱柜,而且单位内还有工人继续施工。
照片也显示,厨房墙面、木工和电气工程仍在进行。
分层地契局因此认为,一家人无法在8月入住的主要原因,是装修工作本身还没有完成,而不是早前已经处理好的轻微漏水。
9月出现严重漏水
到了2025年9月中旬,Sumeet Kumar单位内又出现另一轮更严重的漏水。
他表示,大量水从厨房天花板流下,位置正好在主要断路器,也就是MCB上方,导致电箱跳电。
他形容当时不是普通滴水,而是持续不断地流水。
到了9月底,电箱开始冒出火花并起火。
2025年10月2日,一股水流再次直接漏进电箱,引发火患。为了安全,单位电源随后被切断。
Sumeet Kumar声称,电力无法恢复后,装修工程被迫停下,一家人也无法入住,直到2026年1月中才搬进去。
电箱曾被擅自移位
案件审理时,分层地契局发现一个重要问题。
Sumeet Kumar在装修期间,把主要断路器从原本位置移动约7寸至8寸。
他没有事先获得公寓管理机构、建设局或其他相关当局批准。
他也无法确认,移位后的电气装置是否由持牌电工完成。
分层地契局因此认定,电箱移位未经授权,也违反相关监管要求。
现场照片还显示,装修期间的电箱处于外露状态,没有保护盖隔离。
楼上厕所防水层确实失效
双方过后安排漏水测试。
2025年11月24日和25日,承包商分别对Chee May Wenn单位的主人房厕所和普通厕所进行24小时积水测试。
测试使用黄色染料,结果在楼下单位部分区域发现染色痕迹,显示楼上2间厕所的防水层已经失效。
承包商建议重新进行防水工程,或使用化学灌注和灌浆方式处理。
分层地契局因此认定,Chee May Wenn需要为来自2间厕所的渗水负责。
厕所渗水不是电箱严重漏水源头
不过,测试报告没有确认损坏电箱的大量漏水来自哪里。
承包商早前看过照片和视频后,也认为水量太大,更像是水管问题,而不是普通防水层失效。
分层地契局注意到,楼上厕所积水测试造成的黄色水痕,主要出现在楼下厕所、走廊、饭厅和附近区域。
厨房天花板和电箱上方,并没有出现相应的黄色渗水痕迹。
分层地契局因此认为,损坏电箱的大量持续流水,与楼上厕所缓慢渗水的情况并不吻合。
水更可能来自楼下单位自己的水管
Sumeet Kumar承认,自己单位的供水管位于电箱后方墙内和上方假天花板内。
这些水管是为他的单位供水。
他虽然声称装修期间单位水源一直关闭,直到2026年1月才重新开启,但分层地契局对此表示怀疑。
由于这是一次大规模装修,工程包括水泥、铺砖、抹灰和清洁等工作,工人通常需要使用水。
分层地契局认为,很难相信工人从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期间完全没有使用单位供水。
Sumeet Kumar也没有传召装修承包商出庭说明水源使用情况,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电箱后方和上方管道的实际性质。
综合水量、漏水位置和现场痕迹,分层地契局裁定,损坏电箱的大量漏水,更可能来自楼下单位自己的供水管。
要求赔偿逾70,000新元
Sumeet Kumar向楼上邻居提出45,358.75新元特别损失赔偿。
其中包括:
- 替代住宿和相关账单23,114.66新元
- 更换电箱和主要断路器7,957新元
- 维修墙壁和天花板12,862新元
- 替女儿重新购买书本59.94新元
- 从仓库取回妻子签证的费用100新元
- 报告费45.15新元
- 持牌电工报告费620新元
- 分层地契局聆讯费600新元
此外,他也要求25,000新元一般赔偿,理由包括压力、不便和无法使用单位。
全部索赔加起来超过70,000新元。
替代住宿费用不获批准
分层地契局驳回了替代住宿费用。
当局指出,Sumeet Kumar一家在漏水发生前就没有住在新单位内,而是住在酒店和度假屋。
一家人从买下单位、开始装修,一直到2026年1月搬入前,都没有实际住进有关单位。
调查也显示,首名装修承包商在2025年9月前后停止工作,新承包商到了12月才恢复工程。
分层地契局认为,单位迟迟无法入住,主要与装修工程和承包商延误有关。
因此,楼上邻居不需要承担酒店、度假屋、女儿书本、取回签证、压力、不便和失去单位使用权等索赔。
楼上业主须重做2间厕所防水
虽然大部分索赔失败,Chee May Wenn仍需为2间厕所的防水层失效负责。
分层地契局下令,她必须聘请建设局注册承包商,为主人房厕所和普通厕所更换防水层。
工程完成后,她还必须进行24小时积水测试,并在命令发出后的6周内,把工程证明和测试报告交给Sumeet Kumar。
最终获赔约7,645新元
Chee May Wenn需要向Sumeet Kumar支付3,000新元,用来维修厕所漏水造成的损坏。
她也须支付45.15新元的报告费和600新元的分层地契局聆讯费。
由于Sumeet Kumar的申索只有一部分成功,分层地契局另外判给他4,000新元法律费用。
合计下来,Sumeet Kumar可获得约7,645.15新元,远低于他原本要求的逾70,000新元。



